• 关 于 婚 假
  •  所属栏目:政策法规 添加时间:2008-01-15 11:13:06
  • 一、按法定结婚年龄(女20周岁,男22周岁)结婚的,可享受3 天婚假。

    二、符合晚婚年龄(女23周岁,男25周岁)的,可享受晚婚假15天(含3天法定婚假)。

    三、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,可视路程远近,另给予路程假。

    四、探亲假(探父母)期间结婚的,不另给假期。

    五、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。

    六、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,不能享受晚婚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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